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924280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(一) 刑法第138條:毀棄、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、圖畫、物品,或致令不堪用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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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80110000770-260107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: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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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80110000634-260102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(一) 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規定:地方主管機關應督導撲滅蚊、蠅、蚤、蝨、鼠、蟑螂及其他病媒。前項病媒孳生源之公、私場所,其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依地方主管機關之通知或公告,主動清除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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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167047?utm_medium=P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276條:因過失致人於死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。從事業務之人,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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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167052?utm_medium=P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規定: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:一、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。二、三人以上共同犯之。三、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,對公眾散布而犯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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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167062?utm_medium=P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規定:散布、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、猥褻行為之圖畫、照片、影片、影帶、光碟、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2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查獲之前二項物品,不問屬於行為人與否,沒收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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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917272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: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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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0/2916677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271條規定:殺人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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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166770

<法律解析>
一、 法條依據:
刑法第74條規定: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而有下列情形之一,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,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,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:一、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二、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,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緩刑宣告,得斟酌情形,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:一、向被害人道歉。二、立悔過書。三、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。四、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。五、向指定之政府機關、政府機構、行政法人、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,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。六、完成戒癮治療、精神治療、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。七、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。八、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。前項情形,應附記於判決書內。第二項第三款、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。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、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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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2914248?from=udn-catehotnews_ch2

<法律解析>

一、法條依據

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:「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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